时间:2013-07-21 18:56浏览次数:1611来源:瑞达期货
各位投资者:
根据上海、大连、郑州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请各位投资者在2013年7月31日下午14:00之前按如下规定处理持仓: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1308、铝1308、锌1308期货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螺纹钢1308、线材1308期货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黄金1308期货合约持仓应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白银1308期货合约持仓应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1308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1308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100手的整数倍。
大连、郑州交易所自然人客户不能进入交割月。
投资者如未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持仓调整以及限仓调整,我公司将会于2013年7月31日下午14:00之后对未调整持仓的客户的仓位进行平仓处理。
2013年7月26日收盘后燃料油1308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我公司风控部将于2013年7月26日下午14:00对自然人客户的燃料油1308合约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2013年8月12日收盘后铝1308、铜1308、锌1308、黄金1308、螺纹钢1308、线材1308、铅1308、白银1308、天胶1308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我公司风控部将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14:00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按交易所规则不允许交割的法人客户交割月份持仓将在最后交易日上午10:00进行强行平仓。
以上强行平仓结果将由客户本人承担。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结 算 部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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