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01 19:33浏览次数:1855来源:瑞达期货
关于开展常态化休眠的通知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我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起正式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自2012年7月起,我公司将按照《决定》规定的认定标准,每月进行一次休眠账户的筛选以及上报。
二、 休眠账户的认定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账户,它们包括:截至认定日,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认定日的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四个条件的账户。
三、 休眠账户的认定日为每月15号,我司将于认定日后第二个交易日向监控中心报送休眠帐户申请。遇公休或法定节假日顺延。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决定》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休眠账户报送,检查,激活,资料变更等一系列常态化休眠工作。
请各位客户每月定期检查各自的账户,符合上述4个条件的,请于每月15日前尽快与我公司相关营业部联系。为了避免客户反复的休眠激活,建议客户激活后及时参与交易并将客户资金留存在1000元(不含1000)以上。
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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