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26 18:23浏览次数:2222来源:瑞达期货
尊敬的客户:
由于春节期间期货市场休市时间较长,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为防范长假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波动的风险,经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我公司将于2011年1月28日结算时起,对2011年春节休市前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以下标准适用于公司全体客户: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铜、铝、锌、橡胶、黄金、螺纹钢、线材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自2011年2月1日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燃料油、螺纹钢、线材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扩大至7% 。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6%;聚乙烯、聚氯乙烯、棕榈油、豆油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2011年2月1日起,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7% 。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强麦、硬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棉花、白糖、早籼稻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PTA、菜籽油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自2011年2月1日起,强麦合约涨跌停板幅由原比例提高至7%;白糖、棉花合约涨跌停板幅由原比例提高至8%。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IF1102、IF1103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IF1106、IF1109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高的标准执行。
我公司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恢复时间与交易所时间一致。
春节放假休市时间:2011年2月2日至2011年2月8日,2011年2月9日正常开市。
祝各位客户节日快乐!
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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