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8 11:12浏览次数:357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
一、典型案例
案例1:黄某非法集资洗钱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间,黄某为掩饰、隐瞒朱某成非法集资犯罪所得,通过跨境汇兑、利用他人银行账户提现和售卖汽车等方式协助转移非法资金,并从中获取好处费。
最终,黄某因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案例2:徐某某等人受贿洗钱案
2010年至2021年期间,徐某某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1年5月,徐某某与行贿人蔡某某等4人通过实施隐名投资入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房屋买卖协议等方式,企图将受贿所得财物“洗白”,进而掩盖受贿事实。
最终,徐某某因受贿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蔡某某等4人因洗钱罪、行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二年,并处罚金。
案例3:冯某才等人贩卖毒品洗钱案
2021年3月至4月,经缠某超介绍,冯某才共计贩卖毒品海洛因三次,并收取毒赃。每次在收到缠某超等人的毒赃后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将大部分或者全部毒赃转给其姐姐冯某。
最终,冯某才因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二、洗钱的危害、后果
1.助长其他犯罪活动;
2.危害人民财产安全;
3.损害市场公平竞争;
4.扰乱国家金融秩序;
5.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6.面临法律责任。
三、保护自己 远离洗钱
1.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支付二维码;
2.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3.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4.增强防范意识,远离各类洗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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