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6 00:40浏览次数:4168来源:瑞达期货
关于给予秦瑞琳、昆山百尚工贸有限公司
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处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5月20日,某期货公司客户秦瑞琳(客户交易编码:01151183)和客户昆山百尚工贸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编码:01197758)在Wr1205合约上进行对敲交易,导致昆山百尚工贸有限公司账户向秦瑞琳账户违规转移资金1600元,并在短时间内严重影响该合约当日价格。目前,秦瑞琳已将违规转移至其账户的资金返还昆山百尚工贸有限公司。
本所认为,秦瑞琳、昆山百尚工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秦瑞琳、昆山百尚工贸有限公司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的处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客户 处分 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1年8月15日印发
打字:单晓霞 校对:颜文俊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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