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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专栏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资料

时间:2018-10-12 08:42浏览次数:16295来源:本站


一、风险警示信息


1. 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风险。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室、论坛、股吧、QQ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活动有所抬头。这类非法活动的特点如下: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同时提醒各互联网运营机构,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互联网运营机构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前端审查和实时监控,及时清理封堵“非法荐股”信息,从事“非法荐股”活动或为“非法荐股”活动提供便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源:证监会打非局网站)


2. 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

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主要表现为: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此类直播荐股是一种新的招术,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


上述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聚人气,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通常演变为签订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合同,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播主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上述直播平台运营机构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上述合法证券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同时提醒各网络直播平台,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从事任何直播荐股活动;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为无资格机构和个人从事直播荐股提供便利。(来源:证监会打非局网站)


3. 警惕“微信荐股”陷阱。

近期,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等招揽客户,宣称可提供股票信息和买卖时点,以获得高额收益,并收取高额费用或分成。经初步调查,发现市场上通过微信荐股的活动呈增长态势,影响也越来越大。如自称“XX投资”的机构,通过微信朋友圈,在每天上午开市前和中午休市期间发布信息,宣称拟拉抬某股票,投资者向该机构缴纳一定费用后,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提前得知买卖该只股票的信息。投资者缴纳的费用,从15800元到58800元不等。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等工具,大肆招揽客户,以拉抬股票价格为诱饵,骗取投资者缴纳的信息费或会员费,或者利用投资者资金为其操控的股票接盘,诱惑力大,欺骗性强。这些不法分子通常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或跨地域作案,常规调查手段很难取证。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只有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合法机构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有非法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从事荐股活动,请不要参与,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如已参与被骗,请收集好证据材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来源:证监会打非局网站)


二、风险警示案例


1. 假冒公司名义非法荐股实施诈骗。

2014年7月,某投资者向陕西证监局举报“西安G软件有限公司”非法荐股、超范围经营。经查,G公司近年来并无实际经营活动,本案违法主体实为迟某、马某等人,他们假冒G软件公司名义,通过手机、微博、QQ群向投资者发布“牛股推荐、帮解套”等消息,并通过宣称“拥有内幕消息”“所推荐股票具有高回报”“短期可翻倍”等方式,诱使投资者缴纳1.5万元“会员费”,接受其“荐股服务”。投资者购买其所推荐股票后,不仅未获取高回报,反而股票被套,遂要求退费,却被告知荐股软件版本不够高,需继续升级,并缴纳升级费1.6万元。投资者再次缴费后,发现上当并要求赔偿损失时,迟某、马某等人电话停机,消失无踪。迟某、马某等人通过以上骗术骗取多名投资者钱财,仅其中一个账户涉案金额达近30万元。此案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监管部门提醒:涉及证券的网络、电信诈骗,让投资者防不胜防。由于网络、电信方式具有非接触性、虚拟性和隐蔽性,很多不法分子诈骗钱财后卷款潜逃给投资者追回损失造成很大困难。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要提高警惕,对不明真相的高风险投资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多了解、多咨询,增强识别、防范、抵制涉及证券的诈骗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投资,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来源:证监会打非局网站)


2. 以销售证券咨询类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或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名义变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张某是某证券公司的一位老客户,平日里作风谨慎。一日,张某在其QQ上收到信息,营销其加入某证券投资QQ群,张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加入了该QQ群。不久,该QQ群发布信息推荐使用“自主开发”的荐股软件,张某要求试用一段时间,其后张某通过该软件略有获利。试用期结束后,对方告诉张某,成为其会员可以获取更多投资信息,获得高额的回报,只需要事先缴纳1万元的会员费。张某在高额回报诱惑下,决定缴纳会员费并投入10万元,使用对方“自主研发”的荐股软件进行操作。不久,张某亏损了2万元,加上1万元的会员费,平日里谨慎的张某因一时贪念就损失了3万元。


监管部门提醒:荐股软件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优秀的荐股软件可以让投资者及时掌握比较全面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给予投资者一定的专业投资建议。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对销售和使用荐股软件相关法规不熟悉的情况,推出虚假的“荐股软件”欺骗消费者。不法分子推销虚假“荐股软件”时往往进行夸大宣传,吹嘘软件的“神奇”功能;甚至通过人工提供或调节软件“股票池”,达到其欺骗投资者的目的;有的不法分子声称荐股软件只是工具,“要做好股票,就加入公司,成为会员,由专家指导”,进一步欺骗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正式发布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向投资者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并且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因此,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事先了解或查询销售机构或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进行查询,防止上当受骗。(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3. 以内幕消息、“涨停股”等为诱饵招揽会员或客户,收取会员费、咨询费或服务费。

投资者张某在股吧看到一个帖子,内容为国内某知名私募基金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有机会获取较多“内幕消息”,经常与实力机构一起坐庄,愿意带着客户一起发财,公司网站有以往操盘“战绩”,并提供了相关链接。张某随即上网浏览了该公司网站,看见网站上有大量股票研究报告和行情分析,觉得该公司很“专业”。随后张某免费注册为该公司会员,并通过短信获得荐股信息。张某跟踪数日,发现推荐的股票“屡荐屡中”,便同意接受该公司的咨询服务,并缴纳了5000元服务费。之后,该公司推荐给张某的股票却少有上涨,多数套牢,损失惨重。张某多次要求公司退还服务费,均无果,最后,电话无人接听,网站无法登录,张某发现上当,后悔不已。


监管部门提醒:不法分子往往声称有“内幕消息”和“资金支持”,有所谓的历史业绩展示和“屡荐屡中”战绩,吸引投资者注意,骗取投资者信任。实际上,这些不法机构往往将同一股票向不同投资者做“涨”“跌”反向推荐。比如不法分子先给2000人发短信推荐同一股票,一半发送“涨”的推荐,另一半发送“跌”的推荐;如第二天上涨,再给上涨的1000人发短信或电话继续做反向推荐;第三天给剩下的500人打电话。这就像“扔飞镖”的游戏,总会有一些人得到的荐股信息是“屡荐屡中”的,不法分子随即对这类人群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和心理战,吸引他们成为会员或客户,收取会员费、咨询费或服务费等。还有不法分子利用少数股票交投不活跃的特点,在开盘或收盘的几分钟内瞬间拉抬股价,甚至达到涨停板,造成荐股准确的假象。而他们网站上的所谓“专业报告”,也往往是免费收集或者盗版文章,甚至杜撰小道消息。我国《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因此,这些不法分子所提供的所谓内幕信息是虚假的,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咨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内幕消息”;特别是对那些推荐“屡荐屡中”股票的电话和短信,要保持高度清醒,避免受骗上当。(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4. 虚假承诺高收益,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投资者收取会员费、咨询费或服务费。


投资者张某接到一个电话短信,对方自称是广州某投资公司,询问张某的炒股情况。张某说自己不会炒股,对方便劝其把钱交给他们公司代为操作,保证每月利润在50%以上,获利后三七分成,不获利不收钱。张某有点心动,于是拿出5000元汇到其指定的账户。没过几天,张某就收到该公司传真过来的对账单,说张某的股票已获利2000元,并称如果张某投入更多的本金,将会赚取更高的利润。欣喜之下,张某又汇去3万元。此后一段时间里该公司定期给张某传真对账单,获利最高的时候,张某账上股票市值已有20万元。张某此时心想股市有风险,已经赚够了,不如兑现,于是要求该公司将股票卖出后将现金退回给他,但该公司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不接的电话,最后张某只得到监管部门投诉,经监管部门核查才获悉这家机构根本不具备证券经营相关资质,其提供给张某的对账单均系伪造。


监管部门提醒:不法分子利用合法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骗取投资者信任,并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诱使投资者同意由其直接代替客户操作,事实上,这些骗子基本上采取对多个上当投资者的账户与自己的账户进行反向操作的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甚至非法侵占投资者的财产。我国《证券法》规定,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投资者在接受证券理财服务时,应当注意识别真假,选择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法机构的名称和具体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不要盲目轻信网络、陌生来电中所谓的“专业公司”。通过提供代客理财、承诺投资收益的方式提供的所谓证券咨询服务,属于违法违规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远离此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三、风险警示问答

1. 我从未在某证券公司开过户,但最近接到自称是该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鼓动我在该公司开户,并提供推荐股票等服务,我能相信该客服人员吗?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业务作为证券业务之一只能由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专营,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时,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收益作归承诺。投资者接到此类电话时,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中国期货业协会(www.cfachina.org)网站对该公司和客服人员进行资质查询,以免被不法分子诱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源:证监会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系列丛书 打非清整问答》)


2. 前段时间,我经常看到有些博客或论坛推荐的股票确实涨了,但成为会员后再推荐的股票就不涨了,并要求我再交钱升级为VIP会员,才提供专家指导,我是不是被骗了?


答:投资者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很可能被骗了。不法机构和个人通常利用网站的论坛、股吧、博客、QQ群等互动栏目,或者设立网站(包括冒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义,设立名称相近的网站),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为营销平台,通过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招揽会员或客户,从事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代客理财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此类活动经常以推荐黑马股、涨停板股票为赚头,吸引投资者成为会员,缴纳会员费,其提出升级VIP会员,一对一指导只是想获取更多非法收入的营销手法而已。投资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追回损失。(来源:证监会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系列丛书 打非清整问答》)


3. 问:最近一家声称专做考证培训的公司说将在某酒店举行投资交流会,会后可以提供股票投资培训和长期在线QQ指导,我是否应该参加此类培训?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其形式包括向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近年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较为猖獗,尤其是近期市场行情的好转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新股民不断涌入,不法分子以投资咨询、推荐股票等形式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此类活动形式多变,手法多样,通常设立网站(包括冒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义,设立名称相近的网站),或者利用网站的论坛、股吧、博客、QQ群等互动栏目,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为营销平台,通过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招揽会员或客户,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代客理财,以收取会费、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非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考证培训机构以收取培训费,提供所谓股票投资培训和以在线QQ指导的方式提供荐股服务属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投资者看到或收到机构或个人收费荐股的信息,应先去到证监会网站或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该机构或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或者致电被假冒的合法机构,核实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损失钱财。(来源:证监会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边” 投资者保护系列丛书 打非清整问答》)


4. 问:最近频繁接到电话,对方向我推荐能捕捉“黑马股”的软件,我能购买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只有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可以向投资者销售“荐股软件”。投资者可以去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首页“机构名录”栏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首页“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核实向您销售“荐股软件”的是不是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在收到此类电话时,应当先对软件和推荐机构进行必要了解后,谨慎购买。此外,“荐股软件”是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一种方式,可以提供一些咨询信息或投资建议,供您投资决策时参考,不可能捕捉到所谓“黑马股”,更不能保证您只赚不赔。如果有人向您宣传,说他的“荐股软件”能捕捉“黑马股”,保证您用了以后一定能赚钱,那是在“忽悠”您,请您千万不要上当受骗。(来源:证监会投保局、打非局《“公平在身边” 投资者保护系列丛书 打非清整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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