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模式”万变不离其宗 通病致使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
时间:2018-07-13 13:36浏览次数:19573来源:本站
不知不觉中,2018年上半年已悄然而逝,但对金融行业来说,上半年过得却没那么平静。以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为主线的各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各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不断地进行着各类专项打击整顿活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作为此轮严监管的重中之重。但是,即便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还是有着一些心存侥幸的人在利益驱使下试图铤而走险,从事非法集资、网络营销、违法违规交易等犯罪活动。
期货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犯罪活动都有一个相似点,利用各种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天花乱坠的违规宣传和诱导性交易是这些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段,而且屡试不爽。其实,这种现象在股票领域早有先例,通过“非法荐股”致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过严厉打击,但现在这类犯罪行为却又死灰复燃,并被不法分子“活学活用”进行了延伸。
“克隆模式”万变不离其宗
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
现货市场交易种类繁多,且与期货市场息息相关,投资者经常将其概念混淆。加之对现货交易场所的监管有所缺失,因此现货交易场所也就成为不法分子的行骗首选。
近日,上海奉贤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网络“炒黄金”诈骗案,这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确,为骗取客户的资金,犯罪人员分别在网上冒充投资分析师、收益客户群体来诱骗他人参与网络“炒黄金”,在其提供的虚假网络黄金交易平台上,骗取客户的巨额资金。
据一位被害人介绍,平日自己炒股票,后来莫名被拉进了一个股票微信群,没过几天,群主就留言说最近股市行情不好,推荐大家炒黄金。很快,群里就有人主动报名申请加入到“炒黄金”的队伍中,没过几天这些人晒图自称大赚了一笔,这使被害人心动不已,最后也选择加入其中。可是,当他把钱一转过去,所有人都没了动静,交易账号也无法登陆,直至此时,被害人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据后来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坦白,原来这个“50多人”的群只有被害人一人为投资者,其余的都是犯罪团伙操纵的“小号”,目的就是造成假象,鼓动被害人大金额投资。据了解,这个团伙还私自设计开发了“炒黄金”软件,并发送给被害人下载链接,等被害人下载后,就让被害人将投资款转入软件附带的账户,这个账户完全被犯罪团伙操控。而等到被害人大金额转账后,这个群就立即解散,销声匿迹。
无独有偶,河南的吴女士听朋友推荐,加入了一个炒股微信群,随后,在群里小助理“跟着讲师操作,稳赚不赔”的承诺下,吴女士进入了所谓的“香港汇赢环球”平台进行黄金交易。但就在钱转入后没多久,10多万元瞬间没了8万。不仅资金突然蒸发,之前热闹非凡的荐股群也突然安静下来,平时嘘寒问暖的小助理也再没了音信。警方在随后的调查取证时发现,这个犯罪团伙的一个小微信群里面有40个人,可能受害人只有三四个,剩下的人全部都是托儿,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一旦受害人上钩,嫌疑人就会诱骗其到指定交易平台投资交易。而只要资金一到账,钱就会被转入该团伙办理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内。
此外,还有北京市工商局前不久公布查处的多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北京新视觉收藏文化有限公司为取得客户关注和信任,让业务员在发展客户过程中以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业务员的名义,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宣传、介绍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的相关用语,使得客户误以为该公司与河北邮币卡交易中心为同一主体,并认为该公司实际经营邮币卡业务和提供投资理财等服务。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网站使用“在线投资,本金保障;形式多样,稳定收益”等违法宣传用语,以及擅自变更住所等行为。
P2P平台
在近期金融监管趋严、网贷备案延期、股市不振以及当前整个市场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大环境下,不合规、经营不善的P2P平台不断“爆雷”。近一个月前,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P2P平台“懒财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通过“懒财主”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逾7亿元,已归还4.8亿元,投资者实际损失2.3亿元,涉及9723人次。成都高新区法院披露的信息显示,被告人通过互联网、QQ、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面向社会宣传“懒活期”“懒定制”“懒定期”等项目,并承诺7%—13%不等的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外汇交易
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演讲时表示,一定要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外汇市场环境,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坚持跨境交易留痕原则,加强穿透式监管。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外汇交易平台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如此强监管下,却还有人“刀口舔血”。据报道,浙江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区分局日前侦破利用非法网络平台“炒外汇”的特大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已有30人被移交检察机关批捕。一被害人说自己通过股票交流QQ群结识了一位“阿牛老师”,后者推荐她炒外汇,称他们有操盘团队,盈利五五分成。被害人从在“纳斯国际”网站注册并加入“VIP打单群”开始盈利,到充值后,系统无法登陆,钱款无法取出,仅仅只用了几天的时间。据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该网站开发维护人员交代,自己是在宁波注册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开发用于诈骗的非法交易平台,以6万—8万元出售给诈骗分子,“我按他们的要求写代码,作用就是控制输赢概率,一般客户赢的概率是40%,输的概率60%”。
数字货币交易
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的大幅涨跌和“区块链”概念的火爆,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发售“空气币”进行传销诈骗活动频频出现,但到头来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今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以“区块链”为噱头、涉及全国1.3万余人、涉案金额8600万元的特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抓获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该犯罪团伙以“区块链”为噱头,在互联网搭建“消费时代DBTC”网络交易平台,虚构“禹澳币”“大唐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作为交易产品,利用微信和网络公众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推送,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招揽群众注册成为会员、缴纳资金。一方面,其号称“会员投资虚拟货币后,可持币生息、储量增值、复利倍增(日结),持币量100枚至1万枚,每天生1%—3%”的利息;另一方面,其设置两种计酬奖励模式,引诱会员发展下线。6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向社会通报了“万福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审查情况。据介绍,该组织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发展下线千余人,骗取传销金超1.42亿元。
去年9月,中国监管机构曾发表声明,从现在起,中国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虚拟货币筹集资金,因为他们“严重扰乱了经济和金融秩序”。潘功胜在近日也表示,ICO(首次代币发行)以及各类变相的ICO、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活动,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是不让干的”,这也意味着在监管层眼中,ICO仍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监管层始终没有对ICO监管松口。
总结上述几起案例可以发现,不法分子的套路完全就是在复制粘贴。为了能够招揽来客户,他们设立或聘请专门人员通过炒股QQ群、微信群、微博、网络直播室、论坛、股吧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来“寻找猎物”,由于投资者在股市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因此他们以此为切入口,逐渐通过各种方式诱骗投资者参与到他们的交易中去。他们不但有自己的专业话术,甚至还编写了话术手册,详细地罗列了引导人投资的技巧,语言在他们心里就是一门骗人的“艺术”。一旦你被这些花言巧语、高收益诱惑吸引,那么他们也就完成了“请君入瓮”的一步,接下来就容易得多了,只要掉入其中,就完全被牵着鼻子走了,直至你的钱袋子向他们敞开怀抱,最后,他们“万事大吉”、溜之大吉,徒留下你悔恨不及。
不法者花样百出、无孔不入
不法分子的套路可远远不止这些,他们可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力求在各个方面将你“攻陷”。
一些受害者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有些交易平台看着很正规啊,不仅有相关的注册手续,还有监管部门的批文呢。”听到此话,真是倍感同情,看来高额利益的诱惑可以使你变得“天真无邪”。不法分子除了嘴上的功夫了得,造假也“造”得胆大妄为。
据报道,近期有自称是“上海华信商品交易中心”(下称华信商品)的招商人员向投资者介绍其平台可交易“工业银、沥青、天然气及工业铜”等品种,采取的是“T+0双向交易、手续费日结”模式。并声称,华信商品隶属于“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并向投资者发送了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资质文件包,文件包里包括营业执照和批文以及交易规则和代理协议合同等。值得注意的是,营业执照上面的公司为“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为王小练,注册资本为39亿元人民币,注册时间为2015年2月2日。而在上海市金融办的“批文”中,不仅错别字百出,而且引用文件的名称也存在问题,同时,落款的章显示的是“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后来经求证,不仅注册信息不对称,而且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信访处工作人员也表示,相应批文系伪造。在上海,投资公司或交易平台的审批和监管不属于金融办的主管范围,上海市金融办审批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贷款公司。
伪造公文在我国刑法中可是有着明确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抛开这方面不看,单从其所展示的交易品种和交易制度就已经违背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以及清理整顿“回头看”31号文的规定。
当前,微信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人必不可少的交流生活软件,不法分子也正是看上了这一点,哪里人多就往哪里钻。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散播到微信的朋友圈或公众号中,时刻挑逗、刺激某些人贪婪的欲望。例如:“老师”“股神舍命指导”“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对接私募”,等等。
上个月,深圳网信办会同市金融办对微信产品中存在的“微盘”等互联网金融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关闭公号199个。据了解,此次依法关闭的公号中,多数涉嫌违规宣传和诱导性交易等问题,如:“金德微交易服务交流中心”自称“最高可获得85%的投资回报!第三方银行资金托管,100%安全”;“每日微盘投资指导”自称“原油微盘,白银微盘,铜微盘,贵金属微盘,免费提供高达95%以上准确率的微盘自动喊单系统,让你轻松赚钱,轻松月入十万”。
面对如此诱人的回报率,相信很多人难免有所心动。殊不知,你心动的同时,对面正有一个无形的陷阱等着你。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这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对投资者的忠告。
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微盘”交易具有交易模式普遍违规、高风险高杠杆、资金安全存在隐患、投资者保护缺失、违规宣传、诱导性交易、逃避监管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广大小微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微信公众号运营者要依法合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积极传播正能量,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健康的网络传播秩序。
严厉监管不会松懈
针对此类互联网金融乱象,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也在不断出重拳进行监管整治,誓要将这些蛀虫彻底铲除。
上月,在全国公安机关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上,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就表示,要依法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违法交易场所经济犯罪、利用金融机构实施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非法集资作为打击重点,依法精准打击,切实打出成效。
7月10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题为《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的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文。“非法荐股”正是不法分子引导投资者一步步掉进陷阱的原始手段。警示文/强调,此类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此前印发的《温州市交易场所监管“负面清单”(试行)》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类非公共资源类交易场所开展“微盘”交易;金融类交易所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如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向社会公众发布计划、挂牌说明书、拟转让数量和价格等有关产品发行或转让信息,以及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商品类交易所通过赢利承诺、“老师喊单”或操纵、虚设价格行情等欺骗手段诱导客户入市交易等行为均为地方金融市场主体不能做的“事项”,作为“底线要求”或“禁止规则”明确不能突破。
监管永远不会松懈,但若想从源头上彻底根治此病,完全取决于接收此类违法违规信息的社会公众,在高额的利益诱惑面前是否能守住自身的防控金融风险底线,是否能抑制住自己贪婪的欲望。我们时常说要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但这些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投融资基础之上,否则何谈风险!应该只能算作是一种心甘情愿给别人送钱的行为。每当你的本心开始动摇的时候,请时刻记住这句老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真的感觉会掉点什么,那一定是秤砣,理性的砝码该将你从虚幻中砸醒。人心不足蛇吞象,所以投资者自身才是防范各类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外界的因素不可能完全控制,就像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样,不法分子总会挖空心思找寻那一丝丝漏洞,因此,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对这些金融乱象不关注、不参与,再多千奇百怪的花样才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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