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7 10:02浏览次数:26159来源:期货日报 李富
卖出认购合约,是投资者基于不看多现货做出的可选操作之一。从投机的层面看,若预期实现,一般会在到期前平仓赚取权利金买卖差价。在卖出认购期权的过程中,头寸持有者的风险来自于现货价格上涨和波动率上升。除纯粹的买卖投机外,期权还可配合现货操作达到增强收益的效果。
增强收益的操作方式
在股票投资中,很多时候持有现货的投资者,为了等待更高价格而错过了出货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不妨卖出认购合约。只要手中持有现货,无论最终是否被行权,投资者所获得的权利金都是真金白银的收入。
如果到期时现货价格高于行权价,就有可能会被行权,若被指定,就要按照行权价格将现货卖出去。当然,到期时的现货价格也可能低于行权价,这时候期权会一文不值,投资者将获得全部权利金且继续持有手中的现货。
不同情境下的损益计算
设想一下如下情况:假设投资者以1.90元/份的价格购买了10000份50ETF,在5月11日时,价格上涨至2.08元/份,投资者理想的平仓位置在2.15元/份附近,此时市场上5月到期、行权价2.1元/份的认购合约价格为0.051元/份。他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继续等待现货上涨到心理价位后卖出;二是在期权市场上卖出5月行权价为2.10元/份的认购期权。
对于第一种选择,大家都再熟悉不过,如果价格上涨到2.15元/份附近当然是理想的状况,但如果价格并未上涨或者说出现下跌,投资者将会因为错过卖出机会而遗憾。
第二种选择,投资者在卖出期权后收到0.051元/份的权利金。若持有至到期,50ETF价格上涨至2.10元/份之上,期权极有可能被行权。若被行权,则投资者要按照2.1元/份的价格卖出现券,实际的卖出价格为2.151元/份(2.1+0.051),这其实已经实现了投资者最初想在2.15元/份附近卖出现券的预期。另外,若价格低于2.10元/份,到期该合约为虚值,投资者有0.051元/份的权利金盈利。
策略适用性说明
当投资者在等待一只股票价格上涨再卖出的时候,就存在着在卖出股票以前价格下跌的可能性。但通过卖出认购期权的配合,投资者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都不是一无所获,即便是到期合约为虚值,所收到的权利金也相当于收益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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